撰文 | 董鑫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11月1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北京市动员会在北京召开。至此,第三轮第五批10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本次督察8个例行督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同时,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根据工作安排,8个例行督察组进驻时间1个月,2个专项督察组进驻时间两周左右。进驻期间,8个例行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